来源:新消息报
1月7日,宁夏人社厅发布消息,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将实施14项新的就业政策。 @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企业 返还失业保险费50%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企业所在地上年度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 给予2%保费补贴 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运用政策性担保基金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提供融资担保,并给予2%的保费补贴,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自主创业人员 个人最高可贷款15万元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个人贷款额度从最高10万元调整到最高15万元,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最高可贷30万元。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地区,按其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担保机构、妇联、经办金融机构等单位,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 @达标园区 最高给予200万元奖补 达到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地级市给予每个园区不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对达到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由自治区给予每个孵化园区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对达到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由自治区再给予每个孵化园区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服务升级工程,对测评绩效显著的示范基地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大学生在宁创业 符合条件一次性补助3000元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助3000元,对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助上浮30%。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助。 每年评选出的自治区级、地市级、县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百万青年见习(实习)计划 补贴范围扩大 从2019年1月1日起,在我区实施3年全国百万青年见习(实习)计划,将就业见习(实习)补贴范围由具有我区户籍的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实习)期限3至12个月,见习(实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并为其购买保额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最长1年的养老保险补贴。 @家庭服务企业 考核优秀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与员工依法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家庭服务企业,按“先缴后补”方式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企业缴纳部分)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的50%。 家庭服务企业分三个档次考核,每年对三个档次考核前3名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困难企业 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有补助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提取,提取后支出仍有不足的,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培训 一次性补贴300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3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放宽至1年以上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能力等级证书的,可按我区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 @失业人员 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在我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放失业保险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可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 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人均救助标准不得低于本县(市、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抓好政策服务 建立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深入企业宣讲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建立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对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给予精准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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