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快资讯
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发布,今年我省扩大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范围。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县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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