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使用注意事项
1.学校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使用800元/次(学校层面的活动使用免费),校外单位使用5000元/次,每次使用前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以便提前做好服务准备工作,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使用报告厅的单位自行安排会务及相关的工作,除活动必须的相关徽标和横幅以外,未经学院同意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喷绘、广告等,且在进行会场布置时不得使用双面胶、图钉、订书钉、钉子等对地面墙面装饰层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使用完毕后申请单位务必把会场清理干净,恢复原状。
3.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公德教育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报告厅安全管理规定,爱护报告厅内设备设施,自觉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并负责入、退场及场内秩序的维护管理,发生损坏公物的应照价赔偿,若属于故意损坏的交由保卫处处理。
4.报告厅内禁止进行各种违反法律及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违者报告厅管理人员有权采取措施立即停止活动并报保卫处处理。
5.报告厅内灯光音响等相关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调试改动,遇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6.活动结束后,使用负责人应协调报告厅管理人员将设施设备归回原位,填写使用记录,与报告厅管理人员进行交接,若在使用后出现物品丢失情况,由申请使用部门承担赔偿责任,报告厅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各种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切断电源,所好门窗,确保使用安全。
7.对不遵守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的单位,管理员有权提出批评并及时报告学院,对于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今后使用报告厅的资格。
书德楼报告厅使用申请表 附件:/uploads/2017/04/181703457755.docx
音乐学院书德楼报告厅内部使用消费订单 附件:/uploads/2017/04/1817051036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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